核心提示:全面开展环境稽查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为推进全区环境监察工作,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行为,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,按照新疆自治区环保厅《关于印发<2018年全区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,新疆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于2018年6月25日至7月4日开展自治区环境监察稽查工作,重点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、塔城地区、昌吉回族自治州、乌鲁木齐市、克拉玛依市等5个地州市环保局和伊犁州奎屯市、塔城地区乌苏市、昌吉州阜康市和呼图壁县、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等7个县(市、区)环保局,以及涉及17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所在的部分地州市环保局开展稽查。
原标题:全面开展环境稽查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,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、转折性、全局性变化。同时,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,存在许多不足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,责任落实不到位;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,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。
为推进全区环境监察工作,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行为,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,按照自治区环保厅《关于印发<2018年全区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,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于2018年6月25日至7月4日开展自治区环境监察稽查工作,重点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、塔城地区、昌吉回族自治州、乌鲁木齐市、克拉玛依市等5个地州市环保局和伊犁州奎屯市、塔城地区乌苏市、昌吉州阜康市和呼图壁县、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等7个县(市、区)环保局,以及涉及17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所在的部分地州市环保局开展稽查。
通过稽查着力发现并纠正现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,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,完善执法程序,健全执法工作制度,切实提高全区环境监察队伍职业化水平,纠正环境监察中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等行为,有效遏制环境监管执法中潜在的违法违规苗头和不正之风,不断增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,为建设规范化、标准化、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,打造政治强、本领高、作风硬、敢担当,特别能吃苦、特别能战斗、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,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。来源:新疆环保局 作者:监察总队